圍繞港股公司山水水泥第三大股東山水投資的股權爭議糾紛或塵埃落定。
河南投資人陳宏慶和11名職工股東間圍繞8億余元資金是委托購股還是借款,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了4年多的仲裁,日前貿仲仲裁庭就此作出終局裁決,認定雙方是委托購股關系,支持陳宏慶的仲裁請求。
仲裁庭根據現(xiàn)有證據,通過對合同內容、權利義務、對價等方面的考量,陳宏慶提起的10起“借款協(xié)議爭議案”全部認定為購買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股權的合同。
業(yè)內認為,這一裁決結果將對山水投資股權歸屬起到決定性作用,進而將成為解鎖山水系列紛爭的“金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