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書,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案號為(2021)蘇0621民初5559號。
該案原告徐州中聯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告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裁判結果為被告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徐州中聯混凝土有限公司貨款428841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損失。被告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徐州中聯混凝土有限公司保險費4302元。
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2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笪鴻鵠,注冊資本4.23億元,經營范圍為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設計等。由海安縣國有縣屬城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持股48.4242%,江蘇蘇中建筑實業總公司持股43.8979%,江蘇省海安縣建筑工會持股5.0871%,海安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持股1.6408%,繆永琪等59個自然人共出資持股0.9500%。
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4154起,有被執行人記錄23條,被執行總金額5232.41萬元,有終本案件記錄6條,未履行總金額201.18萬元。
徐州中聯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為盛春德,注冊資本為3億元,經營范圍為貨物專用運輸(罐式)等,由中國聯合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90%,徐州嘉鵬混凝土有限公司持股10%,共涉及司法案件256起,有裁判文書記錄302條,案件總金額為22059.72萬元,企業作為被告的文書占比30.15%,涉案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