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莊、唐山,安徽滁州、遼寧鞍山、山西長治、陜西咸陽等地的出租車車主向媒體反映,當地保險公司集體拒保出租車商業險,而交強險也涉嫌價格壟斷、捆綁銷售等問題。另有多位福建廈門的攪拌車車主反映,廈門的保險公司連交強險也對攪拌車拒保,而這些保險公司拒保的理由都很直白:賺不到錢。
根據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投保人在投保時應當選擇具備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可見,交強險是剛性規定,這不是盈不盈利的問題,而是保險公司必須履行的責任,不能推脫。
保險公司當然有盈利的訴求,但保險業與一般市場不同,保險牌照的稀缺,市場準入的高門檻,就是對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社會責任的確認。保險業務也不是普通的市場買賣,而是社會運轉的必要條件。保險公司的拒保行為,是失責失信失義之舉。
企業的社會責任,不是一種空談,不能一到關鍵時候就“金錢至上”。對于保險業存在的問題,銀保監會等主管部門不能坐視不管,應當積極履行監管職能,敦促企業尊重有關規定與商業倫理。消費者不是任由保險公司擺布的木偶,通過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達到自己的盈利目的,終究會害人害己。